刘向简介

刘向(约前77—前6) 原名更生,字子政,祖籍沛郡(今属江苏徐州)人。西汉经学家、目录学家、文学家。刘向的散文主要是秦疏和校雠古书的“叙录”,较有名的有《谏营昌陵疏》和《战国策叙录》,叙事简约,理论畅达、舒缓平易是其主要特色。
〔► 刘向的诗文(22篇)刘向的名句(158条)〕生平
新序
刘向编撰的一部以讽谏为政治目的的历史故事类编,采集舜、禹以至汉代史实,分类编撰而成的一部书,原书三十卷,今存十卷,由北宋曾巩校订,记载了相传是宋玉对楚王问的话,列举了楚国流行歌曲《下里巴人》、《阳阿》、《薤露》等,说是“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”。
说苑
又名《新苑》,共二十卷,按各类记述春秋战国至汉代的遗闻轶事,每类之前列总说:事后加按语。其中以记述诸子言行为主,不少篇章中有关于治国安民、家国兴亡的哲理格言。主要体现了儒家的哲学思想、政治理想以及伦理观念。按类编辑了先秦至西汉的一些历史故事和传说,并夹有作者的议论,借题发挥儒家的政治思想和道德观念,带有一定的哲理性。
列女传
《列女传》是一部介绍中国古代妇女行为的书,也有观点认为该书是一部妇女史。作者是西汉的儒家学者刘向,不过也有人认为该书不是刘向所做,因此,现代流行的有的版本作者一处会标注佚名。也有人为认为,现代流传的版本是后人在刘向所做版本之上又增加若干篇得来的。
别录
书目名。中国第一部有书名,有解题的综合性的分类目录书。二十卷。西汉刘向撰。汉成帝时,刘向受命参与校理宫廷藏书,校完书后写一篇简明的内容提要,后汇编成《别录》。著录图书六百零三家,计一万三千二百一十九卷,分为六大部类、三十八种,每类之前有类序,每部之后有部序,叙录内容包括:书目篇名,校勘经过,著者生平思想,书名含义,著书原委,书的性质,评论思想,史实,是非,剖析学术源流和书的价值。部序之前、类目之后皆有统计,全书最后还有总计。其子刘歆据此序录删繁就简,编成《七略》。《别录》唐代已佚,今据《汉书·艺文志》可考见其梗概。
主要著作
刘向所撰《别录》,为我国目录学之祖
汉成帝河平三年(前26)秋八月,鉴于秘府之书颇有散亡,诏使陈农求遗书于天下,诏刘向领导校勘、整理采访来的书籍。他负责校经传、诸子、诗赋;任宏校兵书;尹咸校术数;李柱国校方技。在三阁校书19年,把数十年间堆积如山的宫廷藏书重加整理。每校完一书,乃条贯篇目,撮其旨意,编成当时国家藏书总目——《别录》,开创了世界上最早的图书目录工作的先例。方法为:广罗遗本,较之异同,除去重复,条别篇章,定著目次,然后再写定正本,撰写叙录。叙录的内容有:叙撰人之生平,辨书籍之真伪,剖学术之源流。《别录》记录了上古至西汉的文化典籍,为古代文化史之精华,对后世目录学、分类学有极深远的影响。该书已佚,今从《七略》可窥一斑。
九叹·思古
冥冥深林兮树木郁郁。
山参差以崭岩兮,阜杳杳以蔽日。
悲余心之悁悁兮,目眇眇而遗泣。
风骚屑以摇木兮,云吸吸以湫戾。
悲余生之无欢兮,愁倥偬於山陆。
旦徘徊於长阪兮,夕彷徨而独宿。
发披披以鬤鬤兮,躬劬劳而瘏悴。
魂俇俇而南行兮,泣沾襟而濡袂。
心婵媛而无告兮,口噤闭而不言。
违郢都之旧闾兮,回湘、沅而远迁。
念余邦之横陷兮,宗鬼神之无次。
闵先嗣之中绝兮,心惶惑而自悲。
聊浮游於山陿兮,步周流於江畔。
临深水而长啸兮,且倘佯而氾观。
兴离骚之微文兮,冀灵修之壹悟。
还余车於南郢兮,复往轨於初古。
道修远其难迁兮,伤余心之不能已。
背三五之典刑兮,绝洪范之辟纪。
播规矩以背度兮,错权衡而任意。
操绳墨而放弃兮,倾容幸而侍侧。
甘棠枯於丰草兮,藜棘树於中庭。
西施斥於北宫兮,仳倠倚於弥楹。
乌获戚而骖乘兮,燕公操於马圉。
蒯聩登於清府兮,咎繇弃而在野。
盖见兹以永叹兮,欲登阶而狐疑。
乘白水而高骛兮,因徙弛而长词。
叹曰:倘佯垆阪沼水深兮,容与汉渚涕淫淫兮,
钟牙已死谁为声兮?纤阿不御焉舒情兮,
曾哀凄欷心离离兮,还顾高丘泣如洒兮。
六亲五法
以家为乡,乡不可为也;以乡为国,国不可为也;以国为天下,天下不可为也。以家为家,以乡为乡,以国为国,以天下为天下。毋曰不同生,远者不听;毋曰不同乡,远者不行;毋曰不同国,远者不从。如地如天,何私何亲?如月如日,唯君之节!
御民之辔,在上之所贵;道民之门,在上之所先;召民之路,在上之所好恶。故君求之,则臣得之;君嗜之,则臣食之;君好之,则臣服之;君恶之,则臣匿之。毋蔽汝恶,毋异汝度,贤者将不汝助。言室满室,言堂满堂,是谓圣王。城郭沟渠,不足以固守;兵甲强力,不足以应敌;博地多财,不足以有众。惟有道者,能备患於未形也,故祸不萌。
天下不患无臣,患无君以使之;天下不患无财,患无人以分之。故知时者,可立以为长;无私者,可置以为政;审於时而察於用,而能备官者,可奉以为君也。缓者,後於事;吝於财者,失所亲;信小人者,失士。
曾子不受邑
曾子衣敝衣以耕。鲁君使人往致邑焉,曰:“请以此修衣。”曾子不受,反,复往,又不受。使者曰:“先生非求于人,人则献之,奚为不受?”曾子曰:“臣闻之,‘受人者畏人;予人者骄人。’纵子有赐,不我骄也,我能勿畏乎?”终不受。孔子闻之,曰:“参之言足以全其节也。”(选自汉·刘向《说苑》)
晏子谏杀烛邹
齐景公好弋,使烛邹主鸟而亡之。公怒,诏吏欲杀之。晏子曰: “烛邹有罪三,请数之以其罪杀之。”公曰:“可。”于是召而数之公前,曰:“烛邹,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,是罪一也;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,是罪二也;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 ,是罪三也。数烛邹罪已毕,请杀之 。”公曰:“勿杀!寡人闻命矣。”